中国旅游媒体联盟概况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英文:China Travel Media Alliance (简称CTMA),成立于2012年10月,是由国内多家中央旅游媒体共同倡议发起,联合了两岸四地300多家专业旅游媒体、主流媒体的旅游专刊、专版、频道,以及资深旅游编辑记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供交流与合作的社会自律组织,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旅游品牌宣传联合体。 联盟本着“服务·共享·协作·共赢”的理念,旨在更好地服务于旅游业的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旅游媒体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旅游媒体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团结、动员和依靠广大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广播、移动终端、户外等旅游相关媒体机构,致力于推动旅游媒体工作方式、经营理念、品牌整合及服务模式的创新、健康发展,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实现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市场共赢,为产、学、媒、客之间搭建交流互动平台。 联盟将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深入报道旅游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加强各媒体间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推动各旅游媒体间交流与协同合作、互惠互利和资源共享。积极履行活动策划、旅游推介、新闻发布、公关宣传、考察采风、营销推广、专题制作、旅游咨询、广告投放、联合发稿等相关服务职能。 联盟积极践行党和国家关于大力推进旅游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方针政策,并努力成为“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的引领者与推动者。用开放的心态探索旅游,关注旅游发展。使旅游传播成为中国旅游业创新更强劲的驱动力。展望未来,中国旅游媒体联盟凭借庞大的媒体资源力量,让中国旅游业发展更加波澜壮阔。 联盟荣誉主席由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创意产业之父”厉无畏先生担任。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领导机构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ChinaTravel Media Alliance 简称:CTMA)是由中央旅游媒体单位联合倡议发起,全国各省市主流旅游媒体及长期关注旅游业发展的资深编辑记者自愿组成的,非赢利性,半紧密型,供交流与合作的民间公益性组织及旅游品牌营销宣传联合体。 第二条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的核心理念是服务、共享、合作、共赢。 第三条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的宗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旅游业的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旅游媒体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旅游媒体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的职能是:新闻采访、联合发稿、考察采风、节会报道、旅游推介、形象推广、公关宣传、活动策划、专题制作、旅游咨询等。 第五条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的作用是团结、动员和依靠广大旅游领域的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广播、手机、户外等媒体单位和相关机构及相关工作者,致力于推动旅游媒体工作方式、经营理念、品牌整合及服务模式的创新、健康发展,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合作。实现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市场共赢,为产、学、媒、客之间搭建交流互动平台,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 第六条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将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国家旅游局、中国记者协会、中国旅游协会等国家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积极践行党和国家关于大力推进旅游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方针政策,并努力成为“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的引领者与推动者。
第二章 任 务 第七条 基本任务 (一)、日常沟通协调 1、主动积极深入报道旅游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围绕旅游业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旅游问题,进行新闻策划和发布;加强各媒体间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推动各旅游媒体间交流与协同合作、互惠互利和资源共享; 2、建设中国旅游媒体联盟官方网站(http://chinatma.org),提供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网络平台,以及资料素材共享平台和旅游媒体业界动态信息平台; 3、每年召开中国旅游媒体联盟年度大会,总结联盟的年度工作和规划部署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并表彰在联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促进共同进步与发展; 4、编辑出版行业内部刊物《中国旅游媒体简报》,供联盟内部参考与交流。 (二)、联动发行: 联盟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协商,开展如互换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拓宽广告的传播渠道和辐射面,借助集体的力量迅速提升旅游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共享平台: 新闻、稿件、信息共享机制,联盟可以将优秀稿件、资料素材等上传到“资料素材共享平台”中,形成全面、海量的旅游媒体素材数据库。同时共享数据库,成员可以使用、共享信息,达到知识、信息、素材同分享的目的; (四)、联动宣传: 联盟成员之间互享资讯,提供相互宣传支持,实现优势资源整合,多种形式、多个地域资讯联合发布,提升新闻质量及价值,达到最优传播效果,极大地满足相关旅游企业的推广需求。 (五)、联合策划: 联盟成员可在所在区域范围内联合策划各种节庆、会议、展览、调研、采风等旅游活动。 (六)、与本联盟性质和宗旨相符的其他活动。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入盟条件 入盟条件 中国旅游媒体联盟的理事单位是组成联盟的主体,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联盟成员单位必须具备自主发布旅游新闻稿件的权利和资质; (二)、联盟成员必须是中央或所在省市的主流媒体,网站须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三)、自愿加入联盟,拥护并遵守联盟章程,愿意履行其义务。
加盟方式 (一)、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旅游媒体或拥有旅游版面和旅游频道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广播、手机、户外等媒体,符合条件、接受联盟的价值观和章程,执行合作规范,履行成员义务,先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加盟申请,经联盟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加入; (二)、特殊旅游媒体采取推荐审核制。首先需自愿申请,并有2名以上会员的联合推荐,在年度会员代表大会上经50%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加入; (三)、本联盟属公益性联合体,不会向会员收取任何加盟费或会费。
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 1、拥有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3、由联盟常务理事会授权通过,联盟秘书处统一对联盟理事单位授牌发证,确定身份; 4、优先参加本联盟发起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5、可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和联盟的公共资源; 6、享有在联盟官方网站(www.chinatma.org)的发布权; 7、各理事单位可以在其他理事单位网络平台上相应位置互换宣传。 (二)、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各理事单位在本媒体适当版面标署联盟LOGO或名称,在网站位置链接联盟官网,并开设联盟专区推介联盟各成员信息; 2、联盟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确定本年的旅游活动。代表大会及相关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成员每年轮流承办,费用自筹与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其他联盟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代表大会和联盟的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3、各会员单位开设官方微博,并关注联盟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hinactma); 4、联盟各理事单位应该积极配合联盟秘书处发布稿件,广告等工作; 5、联盟各理事单位应该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指派专人参加,配合相关报道,以及制作宣传专题; 6、联盟成员必须保证提供的宣传的内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因此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提供宣传内容的联盟成员负责; 7、联盟各理事单位成员以联盟的名义在各省开展的相关活动,须报审联盟秘书处,严禁擅自以联盟的名义开展相关业务; 8、联盟各理事单位成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新闻道德准则,严禁以联盟的名义从事与之无关的业务,严禁以联盟的名义从事非法或违规活动。 |